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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制定并发布《武汉商学院师德公约》

发布时间:2021-04-15作者:郭翀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浏览次数:355

本网讯 4月15日,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和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广大教职工立德树人奋进担当的时代精神,我校结合“养德修为”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全校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制定并发布《武汉商学院师德公约》。

制定《武汉商学院师德公约》的目的,是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武汉商学院师德公约》分别从立德立范立业立人”四个维度对教师师德规范作了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立德:爱国爱校,明德尚诚

立范:守法崇礼,言行雅正

立业:笃学慎思,创新致用

立人:严慈相济,授业解惑

《武汉商学院师德公约》是落实党和国家对教育、对教师要求的具体举措我校将多途径、多形式加强“公约”的学习宣传,使之在校园深入人心。强化措施,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公约”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做爱党爱国的教育者;加强道德修养,做以德立身的教育者;提升学识能力,做本领高强的教育者;永葆仁爱之心,做有家国情怀的教育者。

(党委教师工作部 郭翀)

  

 

附:《武汉商学院师德公约》释义

立德:爱国爱校,明德尚诚

武汉商学院教师的理想信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明确了高校的根本任务。公约倡导我校教师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爱校、弘扬高尚品德、秉持公平诚信,把立德树人转化为内心信念,崇高师德内化为自觉价值追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立范:守法崇礼,言行雅正

武汉商学院教师的行为追求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是高校教师的行为追求。公约倡导我校教师自觉遵纪守法、注重礼仪规范、坚持言行雅正、坚守廉洁自律,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严于律己、清廉从教。

 

立业:笃学慎思,创新致用

武汉商学院教师的治学态度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阐明了治学的必要步骤。公约倡导我校教师博学广才、勤思多、创新开放、奉献社会,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深入了解世情、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强化教育强国、教育为民的责任担当。

 

立人:严慈相济,授业解惑

武汉商学院教师的爱生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公约倡导我校教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在教学上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为学生传授知识答难解疑,在生活上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把育人的理念体现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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