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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 签订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发布时间:2008-03-25作者:来源:武汉商学院浏览次数:4044

 

3月20日,学校在北区综合楼多功能厅召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签订了各部门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校纪委书记徐俊才同志代表党委和纪委对学校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作了部署。这些工作是:
在继续加强教育上下功夫,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今年着重从四个方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一是加强对处级以上干部的理论武装,通过举办读书班的形式,分期分批集中对处级以上干部进行理论培训,增强处以上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二是继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以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吸引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教育月的活动之中,使人人普遍受教育,从而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进教材进课堂工作。要求在政治理论教学中,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党创新的反腐败理论及时融进教材,真正进入课堂,进入学生的头脑。四是坚持廉政文化与校园文化相结合,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整个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
在继续完善制度上下功夫,为反腐倡廉提供科学的制度保障。
要在认真总结现有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着重在三个方面要有所突破:一是按照构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的要求,将广大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紧密相结合,使之成为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有机整体,将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常规化。二是按照构建配置科学、相互制约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要求,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全面修订补充,使之不断完善,成为科学的制度体系。真正按制度管人,按制度用权,按制度办事。三是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
在继续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建立制约有效的权力监控机制。
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党内的监督作用。首先,要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党员权利的保障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其次,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途径和办法,提高党内生活的透明度,让党的下级组织和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第三,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根据省纪委、省高校工委《关于加强高等院校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意见》,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跟踪审计工作,推进审计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不仅要开展项目程序的审计,还要审计控制资金的流向,同时把跟踪审计的重点放在资金的使用效率上,以避免资金投放的浪费;强化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扬校园民主,拓展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强化案件查办力度,积极畅通社情民意的渠道。开设网上举报信箱。
在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下功夫,用发展的思想和改革的办法推进责任制的落实。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要求,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要坚持反腐倡廉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放在学校发展大局中谋划,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陈规陋习,统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实行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处以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和政治责任,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寓于学校各项工作之中,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工作一起布置,一同检查;坚持“一岗双责”,形成责任网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项目和考核评价细则,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科学和可行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促使目标责任落实。
继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网络体系。
党的十七大提出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我们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自身的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切实改进作风,牢固树立监督服务的观念,做教职工的知心朋友,既要敢于坚持原则,又要善于监督,保护干部,同时自觉地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基层兼职纪检员队伍(每个党总支、党支部要落实一名纪检员),聘请基层党员和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党风监督员,在校园网开通纪检监察网站,开展网上咨询和接受网上举报,形成纪检监察工作网络体系。
 
会上,纪委副书记王淑珍同志传达了中共湖北省纪律检察委员会、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加强高等院校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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